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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明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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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明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明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明光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明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2021年明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3月17日起同时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1年明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明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3月29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明光市人事考试网(http://minggu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9 日8:00—4月2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http://mingguang.pzhl.net/)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1年明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http://mingguang.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5日16:00前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http://mingguang.pzhl.net/)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明光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7日8: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

报考人员可于4月15日8:00至4月16日18:00从“明光市人事考试网”(http://mingguang.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办法另行公布。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书(鉴定表),或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体检通知书。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8131475(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550-809289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0-8033160(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明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中共明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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